明星与品牌代言纠纷引发网友热议
夜里的大抵是热闹的,打开手机,红光便映在脸上。热搜榜上赫然挂着几个大字:明星与品牌代言纠纷引发网友热议。我向来是不惮以最坏的恶意来推测这商界的,然而见到这般光景,却也觉得有些意料之中,又有些意料之外。这网络上的风声,向来比实际的风声还要紧些,吹得人心惶惶,却又吹不散那层笼罩在名利场上的雾。人们在这雾里看花,只觉得朦胧得有趣,却不知那花背后或许藏着刺。
明星与品牌,原本是该互相成就的。明星出卖脸面,品牌出卖货物,一拍即合,仿佛成了蜜月。然而这蜜月在利益的烈酒面前,大抵是存不住的。一旦酒醒了,便只剩下满地狼藉的合同碎片。近来这样的纠纷不少,今日是你告我违约,明日是我告你毁约,横竖不过是银子的事情。合同本是信用的载体,如今却成了互相攻讦的武器,这实在是一件颇可讽刺的事。当信任被量化成违约金,人与人之间的联结,便只剩下了冷冰冰的数字。
记得先前有过一个案子,某位当红的明星,代言了一款护肤品。起初宣传得极好,仿佛用了便能返老还童。后来产品出了岔子,品牌方要推卸责任,明星方要保全羽毛,于是便在法庭上相见。这原本是他们之间的私事,然而一旦传到了网上,便成了公众的盛宴。网友热议的中心,往往不在真相,而在谁更狼狈。人们并不急于知道谁对谁错,只急于站队,仿佛不表态便显得自己不够清醒。譬如某服饰品牌,曾因代言人涉丑闻,连夜宣布解约。那声明发得极快,仿佛慢了一秒便会沾染了晦气。而明星工作室随后也发函,称自己也是受害者。双方各执一词,网友热议瞬间引爆,评论区里乌烟瘴气。有人骂品牌无情,有人骂明星无德。这其中的是非曲直,在情绪的洪流中,早已变得模糊不清。法律的程序是漫长的,而网络的审判却是即时的。在这即时的审判里,没有人愿意等待真相,人们只需要一个宣泄的出口。
中国的看客,向来是喜欢伸长了脖子的。他们并不关心合同里的条款究竟是如何写的,也不关心法律的准绳究竟偏向哪一方。他们只关心这场戏够不够热闹,够不够刺激。若是明星跌了跟头,便有人喝彩;若是品牌破了产,便有人唏嘘。这种围观的心理,大抵是千百年来未曾变过的。他们在屏幕后指点江山,仿佛自己便是判官,却不知自己也不过是被流量裹挟的尘埃。在这流量为王的时代,真相往往要让位于热度,而热度是需要燃料的,明星与品牌的冲突,便是最好的燃料。燃烧之后,只剩下一地灰烬,看客们拍拍手,散去寻找下一场火。
在这类代言纠纷中,最可怜的其实是那些 trusting 的消费者。他们因为相信明星的光环,才掏出了腰包。然而当光环破裂,留下的只有一堆无用的产品和一肚子的委屈。品牌方常常说这是商业行为,明星方常常说这也是商业行为。既然是商业,便只有利益,没有情义。于是,信任成了最不值钱的东西。消费者成了这场博弈中沉默的牺牲品,他们的信任被明码标价,又被随意抛弃。当人们不再相信推荐,不再相信承诺,这市场的根基便有些动摇了。
有人说,这是契约精神的缺失。我却觉得,这不过是面具被撕下后的本相。在巨大的利益诱惑面前,契约有时薄如蝉翼。当明星发现代言的产品配不上自己的身价,或者品牌发现明星的丑闻影响了销量,撕毁合约便成了常态。法律固然能裁决胜负,却裁决不了人心的凉薄。那些精美的公关声明,措辞严谨,滴水不漏,仿佛经过了多少遍的推敲。然而在这严谨的背后,藏着多少算计,便只有天知道了。公关团队忙碌着,删帖控评,试图将负面影响降到最低。然而互联网是有记忆的,即便删去了帖子,也删不去人们心中的印象。一旦有了裂痕,修补起来总是难的。
网络上的声音,向来是嘈杂的。有人支持明星维权,认为不能背锅;有人支持品牌方,认为拿了钱就该办事。这网友热议的背后,其实是社会信任危机的投射。我们不再相信承诺,只相信白纸黑字,甚至连白纸黑字也不敢全信。这大抵是一个时代的悲哀。在这场闹剧中,没有人是完全无辜的。明星贪图高额代言费,品牌贪图流量变现,网友贪图吃瓜的快乐。大家各取所需,最后留下一地鸡毛。若是问这纠纷何时能休,恐怕是很难说的。只要名利场还在,只要人心还在浮动,这样的戏码便会上演。窗外的夜色更浓了,手机屏幕的光依旧刺眼。热搜换了一波又一波,旧的明星与品牌代言纠纷还未理清,新的八卦又已登场。人们匆匆赶来,又匆匆散去,只留下那些未解的合约,静静地躺在律师的档案袋里,等待着下一次被翻开。
屏幕熄灭,四周重归黑暗,唯有那争论的声音,仿佛还在耳边嗡嗡作响,像是一群飞不散的苍蝇。